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欠款难收,对方恶意转移财产?教你一招制敌时间:2022-02-21 文章内容
打官司最怕胜诉判决没拿到,债务人就恶意转移了自己的财产,导致你的债权不能实现。今天李法务教大家一招,让你一招制敌。 这招呢,叫做第三人撤销之诉该怎么用呢?让我来说一个真实的案例吧。 胡某对张某享有4000万的债权,由于李某未能履行生效的判决,胡某就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。另一边呢,李某和沈某之间呢,因为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也形成了诉讼,经杭州中院一审做出判决,判定沈某向李某支付股权转让款7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,沈某不服,双方在二审程序中,达成了“互不欠款”的调解协议,浙江高院对民事调解书予以了确认,那胡某认为呢,这是双方为逃避债务,恶意串通达成虚假的调解协议,请求法院予以撤销。 在我国呢,《民法典》第538条是这样规定的: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,放弃债权担保,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,或者恶意的延长其到期的债权的履行期限,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 那么知道有权撤销了,还有四点需要注意: 一,无偿处分他包括零对价,或者是明星低于市场价转让或者是无偿担保等等; 二,债务人的放弃时间有要求,一是债务人对你产生债务之后; 三,债务人通常是通过离婚转让、赠与等方式恶意的转移财产; 四,注意撤销之诉是有时间期限的,法律上叫做除诉期间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,可千万别错过,你们会用了吗? 新才略专注企业法律顾问,我们为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,包括合同管理、合同审核、劳动争议、欠款催收、知识产权纠纷、股权分配等等,通过各个模块对企业进行法律风险预防,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。 |